中國注冊商標變更申請
更新時間:2016-3-31 18:00:08 來源: 瀏覽次數(shù):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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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變更申請是商標注冊變更申請的簡稱,是依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或其他注冊事項為內容而進行的申請。
辦理申請的三個步驟:
(一)準備申請書件
1、 應提交的申請書件為:
(2)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如企業(yè)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證等)的原件和復印件(原件經(jīng)比對后退還),或者提交申請人經(jīng)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的復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jīng)辦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jīng)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2、具體說明:
(1)按照申請書上的要求逐一填寫,且必須是打字或者印刷。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在姓名后填寫身份證件號碼。
(2)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除遞交申請書外,還要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申請人的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變更注冊人名義的,還應當提交登記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企業(yè)的,應當出具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部門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事業(yè)單位的,應當出具事業(yè)單位登記機關的變更證明;注冊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出具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證明上的變更前名義和變更后名義應當與申請書上變更前名義和申請人名稱相符。 外國企業(yè)或外國人僅需變更其中文譯名的,應提供該外國企業(yè)或外國人申請變更中文譯名的聲明。
(4)尚未獲準注冊的商標,其申請人名義的變更,也應按照上述規(guī)定辦理。
(5)申請變更地址的,不需附送變更證明,但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情況除外。
(6)自然人跨國籍變更地址的,申請時應提交其在現(xiàn)地址居住一年以上的證明。
(7)如果申請變更的商標是共有商標,還應提交以下書件:
A、申請變更共有商標代表人的,填寫變更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書,還應當提交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變更的聲明。
B、申請變更共有商標共有人名義的,無論是變更所有的共有人名義還是變更部分共有人名義,或是變更共有商標代表人的,都應在申請書上填寫所有共有人的名稱。其中代表人的名稱和地址應寫在申請書的第一頁上,其他共有人名稱應寫在申請書的附頁上,其他共有人不需填寫地址。
C、代表人名義、地址發(fā)生變更的,應將變更后的代表人名義、地址寫在申請書第一頁的申請人名稱、申請人地址欄目中,將變更前的代表人名義、地址寫在申請書第一頁的變更前名義、變更前地址欄目中,并應附送相應的變更名義證明。如果代表人的名義、地址沒有發(fā)生變更,申請變更的是其他共有人的名義,則申請書第一頁上的變更前名義、變更前地址欄目不必填寫。
D、其他共有人名義發(fā)生變更的,應在申請書附頁的變更前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其他共有人名義列表中(以下簡稱變更前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名義列表)分別填寫變更前共有人名稱和變更后共有人名稱,并附送相應的變更證明。如果其他共有人名義沒有發(fā)生變更,也應將沒有變更的共有人名義分別填寫在申請書附頁的變更前名義列表和變更后名義列表中。
(二)提交申請書件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由該商標代理機構將申請書件送達商標局。
(三)繳納變更規(guī)費
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商標局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規(gu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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